律师解析:
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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