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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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期间是否应缴纳五险一金的法律问题研究这种行为并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可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进行协商并约定试用期的,而这种试用期也是被包含于整个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一家企业都有义务为其在职员工提供全面的五险一金福利保障,并且这个范畴也包括了试用期。因此,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履行这一义务,事实上就是在违反法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义务依照法律法规参与社会保险体系。假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障手续处理,那么就无疑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而当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缴纳社保义务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则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履行试用期内五险一金义务时应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需要严格依规参与社会保险体系。假如用人单位对其员工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手续的义务,无疑会损害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主动提起并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而当劳动者依据用人单位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职责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五险一金异地缴纳能用。不过异地缴纳要在医疗保险异地要在异地看病报销,否则报销比例会下降,养老金、失业金、和生育保险待遇也要在异地领取,因为不同地方缴费基数不同。

五险一金:分别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总称。五险包括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一金指的是保房公积金。参加了生育保险就享有国家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补贴。参加了医疗保险就可享受70%的医疗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