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薪。但是法律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
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可以订立
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72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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