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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可以不提供劳动条件吗

时间:2025.07.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165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在待岗期间一般要提供必要劳动条件
待岗是因生产经营困难等,让劳动者暂时等岗位。
按规定,单位和劳动者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劳动条件是其中一项,随意不提供或构成违约。
2.若因不可抗力、经营严重困难等客观情况,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安排待岗,合理支付工资,这样安排有一定合理性。
3.若劳动者能证明单位恶意不提供劳动条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单位近期经营状况不佳,但并非严重困难。单位在未与小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停止为其提供必要劳动条件,要求小许待岗且未支付待岗工资。小许认为单位是恶意不提供劳动条件,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而单位则称是经营问题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该单位随意不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小许待岗,可能构成违约。
2、本案中单位经营并非严重困难,且未与小许协商一致安排待岗,也未依法支付待岗工资,不符合合理待岗的情形。若小许有证据证明单位恶意不提供劳动条件,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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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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