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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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在正常上班期间突感身体不适时,其所在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主要取决于该情况是否被判定为工伤。若其确诊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将必须尽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在工作期间突然生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且该疾病与工作有关,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因病去世与工作无关,或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抢救成功,通常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判断还需要结合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来进行。

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区间内,因突发疾病被认定为职业性损伤的员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有工伤医疗等权益保障。员工因公患病暂时停工救治期间,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持不变,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下可经确认延长,但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判定复杂,需考虑多因素。通常,工作期间在指定地点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视为工伤。但疾病若非由工作直接导致的身体损伤,如自身健康原因或职业暴露引发,则一般不属工伤。此外,若符合以下情况也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因工作受伤,或工作前后在指定地点为完成工作受伤,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暴力或意外打击。

因疾病请假未获公司批准,处理方案包括:与公司沟通、协调;寻求调解组织或委员会协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治疗时间长且公司未批准,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若不满足以上情形,员工可申请事假,未获批准可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