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时间:2025.07.2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1.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数额不能超培训费用和未履行服务期应分摊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保密事项,可在合同或协议中设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者违反约定,要支付违约金。
3.除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不能和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符合法定情形的约定有效,反之无效。

案情回顾:

小何入职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专项培训并支付费用,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小何工作一段时间后,在服务期内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小何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小何认为违约金过高不合理拒绝支付。同时,公司与小丽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小丽离职后违反该约定到竞争公司工作,公司要求小丽支付违约金,小丽也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小何的情况,公司为其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小何在服务期内离职违反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及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于小丽的情况,公司与她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小丽违反该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除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本案中公司与二人的违约金约定符合法定情形,是有效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