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受伤
赔偿分
人身损害和
工伤两种情形。
人身
损害赔偿,按《
民法典》等规定,通常赔这些:
实际治疗产生的
医疗费;
按
误工时间和收入定的误工费;
依护理人员收入等算的
护理费;
治疗康复的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
残疾的,赔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死亡的,赔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工伤赔偿含治疗和康复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配置辅助器具费等。
构成
伤残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或
解除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
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他和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应按人身损害获得赔偿,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而单位则觉得这属于工伤,应按照
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只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双方就赔偿的类型和具体金额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小朱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其赔偿范围应包含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费、依护理人员等因素计算的护理费,以及
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有相应赔偿。
2、若按照工伤赔偿,小朱可获得治疗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案需先明确小朱受伤属于人身损害还是工伤,才能确定
赔偿标准和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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