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昌都法律咨询 > 昌都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刑事自诉管辖异议具体指什么

刑事自诉管辖异议具体指什么

张* 西藏-昌都 刑事自诉咨询 2026.01.07 05:36:24 300人阅读

刑事自诉管辖异议具体指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昌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昌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刑事自诉管辖异议是保障案件公正审理的重要制度,它赋予被告人对受理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确保管辖合法及当事人诉讼权利。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被告人应在法定答辩期间内,准确判断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情况,及时提出管辖异议。
-法院收到管辖异议后,要严格依法审查,确保审查过程公正、透明。
-若被告人对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可按规定及时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应认真审理上诉案件。

2026-01-07 09:45:01 回复
咨询我

1.刑事自诉管辖异议是指,刑事自诉案的被告人若觉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依法向该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时,被告人有权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3.管辖异议涵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比如,案件本应由其他级别的法院,或者其他地方的法院来管辖。
4.被告人要在法定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5.法院收到异议后会依法审查。若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6.若被告人对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7.刑事自诉管辖异议制度能保障案件管辖合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2026-01-07 08:05:1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刑事自诉管辖异议是被告人的重要权利,当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时,可依法提出主张。
(2)管辖异议涵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方面。若案件在级别或地域上不应由当前受理法院管辖,被告人可提出异议。
(3)被告人需在法定答辩期间内提出管辖异议。法院收到后会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将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异议会被裁定驳回。
(4)对驳回裁定,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利,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这有助于保障案件管辖的合法性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提醒:被告人提出管辖异议务必在法定答辩期内,且要提供合理理由和依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1-07 07:55:42 回复
咨询我

(一)被告人若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要在法定答辩期间及时提出管辖异议,明确指出是级别管辖还是地域管辖问题,如认为案件应属其他级别或地域法院管辖。
(二)提出异议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该法院无管辖权。
(三)若法院裁定驳回管辖异议,被告人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虽此条并非直接针对管辖异议裁定上诉,但保障了当事人对相关裁定的救济权利,与管辖异议上诉制度目的相符,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公正审理。

2026-01-07 07:54:5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在法定答辩期间就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根据情况裁定移送或驳回,被告人对驳回裁定可上诉。
法律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若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可在法定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对象涵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法院收到异议后会依法审查,若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被告人对驳回裁定不服,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这一制度能保障案件管辖的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如果遇到刑事自诉管辖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7 06:34: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体;(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提出,对第二审不得提出;(3)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即在人民受理相应案件之后,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在接到人民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人民管辖,以书面方式以外如口头方式提出无效。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相关概念管辖权异议,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定义:第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第二,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移送后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第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这些定义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其主体、客体范围的界定上。笔者认为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采广义的概念,因为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在于监督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以保证作为诉讼开端的管辖制度正常运作,使程序正义在诉讼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现,而非单为某一方当事人创设某项权利;而对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则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作出相应的限制,排除当事人对指定管辖和依职权移送管辖的异议,即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而这些管辖规则都发生在第一审程序中。因此,本文采取第三种定义,即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由仲裁委审查;异议成立则移交给有管辖权机构,不成立则驳回。对仲裁裁决不服者,可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上诉。

    2024.08.16 1235阅读
  • 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由仲裁委审查;异议成立则移交给有管辖权机构,不成立则驳回。对仲裁裁决不服者,可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上诉。

    2024.08.14 1344阅读
  • 管辖权异议成立条件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法院才审查,逾期提出的,法院便不予审查。

    2024.08.16 1871阅读
  • 管辖权异议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

    2024.08.07 2123阅读
  • 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专业解答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是实质上的区别,指定管辖的实质是上级人民法院在友特殊情况下友权力变更管辖的法院,移送管辖是地方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发现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就会将案件移送给友管辖权的法院。

    2024.09.26 599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