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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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欲解除合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但法律对用人单位需提前告知劳动者的时间未作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如遭无故裁员,除非其有过失,否则雇主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可以直接走。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是否自己的期限。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内,员工欲解除劳动合同,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特殊限制。但建议在离职前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并征得上级同意,以保持职业关系的和谐。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离职,无需违约金。主动离职不需额外责任,除非无法满足录用条件。单位可因不符录用标准、违规、重大过失、兼职影响、欺诈、犯罪、疾病或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形单方面解雇。同一劳动者试用期仅一设。

试用期内,如需提前终止雇佣关系,员工应提前三日向单位发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确保交接好职责。无论单位是否批准,员工都有权离开,并应获得试用期相应的薪资。如单位反对离职,员工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