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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公司未缴社保辞职吗

时间:2025.05.31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468人
律师解析:
1.若公司未缴社保,员工可辞职
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社保,若未履行,员工有权解除合同
2.辞职后,员工可依规定让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3.员工要提前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并保留证据,方便后续维权。

案情回顾:

小何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近日发现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保。小何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于是决定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认为小何突然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小何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小何解除合同后,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何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小何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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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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