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人因自身疾病自然死亡,老板一般无
赔偿责任,不过可能出于人道给予补偿。
2.若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像房屋结构、电气设备故障等致工
人死亡,老板作为提供者有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
赔偿。
3.若死亡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符合
工伤认定情形,老板要承担工伤赔偿。
是否为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工人,居住在老板提供的宿舍。
一日,小朱被发现在宿舍死亡。
家属认为老板应承担赔偿责任,老板则表示需视情况而定。
家属提出可能是工作劳累诱发疾病死亡,也可能是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导致,而老板认为若小朱是自身疾病自然死亡,自己不应担责。
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是因自身疾病自然死亡,老板通常无赔偿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可能给予一定补偿。
2、若死亡是因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如房屋结构问题、电气设备故障等导致,老板作为宿舍提供者有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若能证明小朱死亡与工作有因果关系,比如是因工作劳累诱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情形,老板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是否为工伤,需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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