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60多岁工作意外
死亡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已享受养老待遇或领
退休金后返聘,双方是
劳务关系。
按《
民法典》,根据过错担责。
若提供劳务方受损,双方按过错分损失。
雇主有错要赔
医疗费、
丧葬费等。
二是未享受养老待遇,即便超
退休年龄也可能认定
劳动关系,按
工伤处理。
近亲属可领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案情回顾:60多岁的小朱受雇于一家公司工作。
小朱工作时意外死亡,其
家属与公司就
赔偿事宜产生争议。
公司认为小朱已过退休年龄,且已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双方是劳务关系,应按过错分担责任。
而小朱家属则称小朱虽超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按工伤处理。
案情分析:1、若小朱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返聘工作,依据《民法典》,双方形成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应根据双方各自过错分担损失。
若雇主有过错,需赔偿医疗费、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2、若小朱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虽超法定退休年龄,仍可能认定为劳动关系,按工伤处理。
其近亲属可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相关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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