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参照《
工伤保险条例》,先认定
工伤,再确定
伤残等级。
2.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用按票据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
有
伤残的,一级至四级按月发
伤残津贴,五级、六级难以安排工作也按月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按不同标准支付;
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按当地规定发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
补助金。
3.49岁女
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同其他
劳动者,关键是认定工伤和确定伤残等级,依规定和本人工资算赔偿,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49岁的女
农民工,在工地工作时不幸受伤。公司认为她已年近五十,赔偿应降低标准。小朱则觉得应按正常工伤赔偿。双方就
赔偿标准产生争议,小朱希望依据相关规定获得合理赔偿,公司却态度模糊,这让小朱陷入困境。
案情分析:1、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应先认定工伤并确认伤残等级,小朱的情况也需遵循此流程。
2、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小朱若经认定构成工伤,其医疗费用应凭票据实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若有伤残,还可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也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3、49岁女农民工
工伤赔偿计算和其他劳动者相同,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工伤和确定伤残等级,依规定和本人工资等计算赔偿数额,小朱有权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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