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遇到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时,
劳动者有立即离职的权利。
依据《
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未及时且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离职属于被迫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两项要求。
一是要求支付被
拖欠的
工资,这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二是要求获得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按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并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为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更有保障,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
证据。
这些证据要能证明
劳动关系以及工资被拖欠的事实,像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收集好这些证据,能让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更顺利。
案情回顾:小许
入职某公司。公司开始拖欠小许工资。小许多次催要无果。公司认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让小许再等等,小许则觉得自己生活受影响,要求立即支付工资。在协商无果后,小许决定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公司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拖欠小许工资,小许可立即离职,此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2、小许
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并按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小许工作一年零八个月,公司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小许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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