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在职人员判刑,
社保缴纳依情况而定。
若
判缓刑且未被
剥夺政治权利,单位可保留
劳动关系,按规定与个人共同缴纳社保。
2.若被
拘役、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或劳动教养,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停缴。
服刑期间,个人不能缴纳社保。
3.
刑满释放后,已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想继续参保,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各地政策有差异,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在职人员,因
犯罪被判刑。起初法院判处其
缓刑且未剥夺政治权利,所在单位决定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单位和小许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后来小许又因新的
犯罪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单位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停止缴纳。服刑期间,小许想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遭到拒绝。刑满释放后,小许不知之前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也不清楚能否继续参保。
案情分析:1、在职人员被判刑且是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时,用人单位可保留劳动关系,社保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所以小许最初缓刑时单位和他继续缴纳社保符合规定。
2、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保,因此小许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单位停止缴纳社保是合法的。
3、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不能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所以小许服刑期间不能个人缴纳社保。
4、刑满释放后,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小许可据此计算缴费年限;若想继续参保,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不过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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