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毁约可行性及性质
校招签了
三方协议后是可以毁约的,但要承担相应后果。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
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从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
毕业生毁约在合同层面构成
违约行为。
2.违约需担责
依据《
民法典》,违约方要承担
违约责任。
一般三方协议中会明确约定毁约金,毕业生毁约时就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这笔费用。
3.其他不利影响
毁约除了支付毁约金,还可能产生其他不良后果。
一方面会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因为用人单位可能会对学校毕业生的诚信度产生质疑;
另一方面也会给自己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可能会被记录在相关就业档案中。
4.毁约建议流程
若毕业生有毁约的打算,建议先和原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诚恳地说明自身情况,争取获得对方的理解,拿到解约函。
之后凭借解约函向学校申请新的三方协议,进而与新单位签约。
这样能最大程度降低毁约带来的不良影响。
案情回顾:小许参加校招,与某公司及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小许又获得了另一家更心仪公司的录用通知,便打算毁约。原公司得知后,要求小许按协议约定支付毁约金,小许认为毁约金过高,不愿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三方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小许签协议后毁约构成违约行为。依据《民法典》,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中约定了毁约金,小许需按约定支付。
2、毁约除支付毁约金外,还可能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对小许声誉也会有负面影响。若小许要毁约,应先与原单位协商,争取拿到解约函,再向学校申请新的三方协议与新单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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