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下是饭店未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赔偿方式:
1.赔偿
双倍工资:
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若饭店从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和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具体计算时,
起始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若饭店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都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饭店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并且,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饭店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1.协商:
先尝试与饭店协商赔偿事宜,和平解决问题。
2.维权: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
劳动关系的
证据,如
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于今载2月1日到小丽经营的饭店工作,饭店一直未与小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0月,小许要求饭店支付未
签合同的赔偿,小丽认为小许工作表现一般,不应获得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小许准备维权。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饭店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小许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起始时间为3月1日,截止补订书面合同前一日。若满一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订立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2、小许可先与饭店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劳动关系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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