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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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再回原公司工作,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针对二次进入同一家公司并最终离职时所涉及到的离职补偿金计算问题,可参照以下几点进行理解与掌握:1.通常情况下,此类补偿金将以第二次加入该公司为起点进行衡量计算。即在开始这一段新的工作历程后,无法再追索之前未曾参加这段职业生涯的那几年内的相应补偿额度。2.在这种情况中,二次入职本质上是对相关职位的再次申请雇佣。

公司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试用期不1、严重违规等,无需支付补偿金。然而,若员工依法终止、协商终止、因疾病或孕期等法定原因解雇,或公司因经营需要裁员,将需支付经济补偿。在裁员时,公司需提前告知工会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保障员工权益。

1、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2、公司试用期或者一个月内不买保险,这样做是违法的;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司试用期或者一个月内不买保险,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职工离职时,其薪酬应根据法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结清。薪资发放时间由双方商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按规定,薪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计酬的企业,可按相应周期支付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