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
赔偿责任承担主体,分两种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的,大部分
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像
医疗费、康复费等;
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部分
伤残津贴和就业
补助金。
二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的,职工
工伤后由单位按标准支付费用。
若单位不支付,先从基金垫付,后续单位偿还。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该公司部分员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部分未缴纳,小朱就在未缴纳之列。受伤后,小朱要求公司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但公司认为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员工,应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大部分赔偿,自己只承担部分;而小朱未缴纳,应由小朱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员工,根据法律规定,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
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2、对于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小朱,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偿还。所以公司应承担小朱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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