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休息期也就是
停工留薪期,从职工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开始算。
2.职工工伤治疗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最多再延12个月。
3.工伤发生后,单位要及时送医,并在规定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休息三个月从事故发生或确诊日起算,期间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公司及时将其送医救治,但在申请
工伤认定时有所拖延。小朱认为自己工伤休息三个月应从事故发生日起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公司却觉得应从提交工伤认定
申请日起算休息期,且对工资发放标准存在异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休息期即停工留薪期一般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算,所以小朱主张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工伤休息三个月是合理的。
2、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公司以自行认定的日期起算休息期并对工资发放标准存异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中公司拖延申请的行为存在不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