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鉴定后旧伤复发,职工先向
医疗机构申请治疗,由其出具诊断证明确认
工伤复发,再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
确认后可享
工伤待遇。
2.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治疗需停工的,
停工留薪期内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4.单位未缴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单位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此前因
工伤进行了工伤鉴定。一段时间后,其旧伤复发。小朱向医疗机构提出治疗申请,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确认是工伤复发。然而,小朱所在单位认为此次旧伤复发并非工伤导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小朱遂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结束后旧伤复发,工伤职工向医疗机构申请治疗并获诊断证明确认工伤复发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若确认属于工伤复发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小朱已完成前两步,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若确认属于工伤复发,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未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则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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