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摔倒时,若其所遭受的伤害系由于自身对交通事故不需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导致,那么这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工伤。然而,倘若劳动者并未遭遇交通事故或者需要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相应地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员工上下班骑自行车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如因个人原因跌落受伤,不算工伤;若因交通事故摔跤且员工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也不算工伤。但如因交通事故摔跤,员工非主要责任,则算工伤。具体情形需依法判断。

上下班骑电动车遭遇交通事故,若责任不在自己,可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未受伤或自己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需注意,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上下班途中意外摔倒一般不属于工伤范畴,除非能证明是他人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但即使不能认定工伤,医疗费用可按医疗保险处理,员工治疗期间雇主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上下班途中个人不慎摔倒通常不能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定义。工伤通常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职业病、因公出差受伤等情形。然而,如果摔倒是由于非个人主导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导致,那么可能可以判定为工伤。具体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