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工厂宿舍设施有安全隐患,像地面湿滑无警示、楼梯扶手松动等致摔伤,工厂没尽安全保障义务,要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等。
2.若因员工自身疏忽、违规等个人原因摔伤,由员工自己负责。
3.若第三人行为导致员工摔伤,第三人担责;
工厂没尽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遇到这类情况先和工厂协商,协商不成
收集证据走
民事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工厂员工,居住在工厂宿舍。一天晚上,小朱在宿舍楼梯间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宿舍楼梯扶手松动,工厂没有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工厂应承担
赔偿责任。但工厂则认为小朱是自己不小心才摔倒的,属于个人疏忽,工厂不应担责。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判断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若宿舍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本案中楼梯扶手松动,工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若因员工自身疏忽大意等个人原因导致摔伤,员工自行担责。本案中若经调查确定是小朱自身疏忽,工厂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小朱则自行承担后果。
3、目前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收集宿舍楼梯扶手松动等相关
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赔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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