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像工资条、转账记录等,能清晰体现用人单位给
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情况。
工资条详细记录了
工资构成、发放金额等;
转账记录则明确显示了支付时间和数额。
2.证明身份的证件:
工作证、服务证等,上面会有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及所在单位等内容,可直接证明其身份。
3.考勤记录:
例如打卡记录,能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包括
上下班时间等。
4.招用记录: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了
入职相关信息。
5.其他劳动者
证言:
其他同事的证言也能起到一定证明作用。
在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里,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时,要承担
举证责任。
不过,若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着与劳动关系有关的
证据,劳动者请求后其不提供,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劳动者应尽量多收集各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数月,公司未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产生
劳动纠纷,小朱主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未
签合同的
双倍工资。公司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小朱为证明劳动关系,收集了工资条、工作证、打卡记录以及同事小丽的证言等证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
纠纷案件中,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小朱收集的工资条属于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可证明身份,打卡记录能体现考勤,同事证言也有证明作用,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其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若公司掌握管理着与劳动关系有关的证据,经小朱请求后不提供,公司将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劳动者应尽量多收集各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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