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
劳动者会与实际工作的分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要是依法取得
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就能够以用人单位的身份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
要是没有依法取得,在受总公司委托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是依据
劳动关系里用人单位主体的认定规则。
分公司具备一定的经营以及用人自主性,和劳动者
签订合同能够更清晰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要是出现
劳动纠纷,分公司作为
合同相对方,方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举例来说,像劳动者的工作安排、薪酬支付等相关事项,都能在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清楚界定。
这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用工管理。
案情回顾:小许到某公司分公司工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小许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因薪酬支付问题与分公司
产生纠纷。小许认为分公司不具备签订合同资格,合同应无效;分公司则称已受总公司委托签订合同,合同有效。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取得时,受总公司委托也能签订。此分公司虽无相关证照,但若有总公司委托,合同是有效的。
2、分公司有一定经营和用人自主性,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能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出现
纠纷时,分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便于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此纠纷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