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期限变更要满足一定条件:
1.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就变更期限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双方要对变更事宜进行深入讨论,确保彼此理解并接受新的期限安排。
2.
书面形式:
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写明变更后的期限等关键内容。
这能将双方达成的合意固定下来,防止日后因期限不明
产生纠纷。
3.不
违法规定:
变更不能违背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能违反劳动基准等。
例如,不能随意缩短劳动者应享有的休息休假时间。
4.合理事由:
要有合理的事由,比如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业务进行调整等客观情况致使原期限不再合适,且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才具
法律效力,双方需依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各自义务。
案情回顾:小许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
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公司因业务调整,希望将小许的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五年。公司向小许提出变更要求,但小许认为会影响自己未来职业规划,不同意变更。公司表示若小许不同意,将面临
调岗降薪。小许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变更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本案中公司以调岗降薪
胁迫小许,未达成真正的协商一致。
2、若要变更,还需采用书面形式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公司的行为若损害小许权益,变更不具法律效力。同时,虽公司有业务调整的合理事由,但不能忽视小许意愿强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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