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劳动
仲裁裁决后,若对部分裁决事项不服能提
起诉讼。
劳动争议遵循“一裁两审”制,仲裁是
诉讼的前置程序。
2.要是对劳动仲裁裁决里的部分事项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过,部分裁决事项若属于终局裁决范围,像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且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等,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时,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而用人单位若有
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法定情形之一,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案情回顾:小何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后,小何对部分裁决结果不服。劳动仲裁属于“一裁两审”,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小何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就部分不服事项欲
向法院起诉。但该争议中有部分属于终局裁决范围,如追索报酬未超当地月
最低工资12个月金额。小何能否对这部分争议起诉存在争议。同时,公司若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也可在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后部分不服能起诉,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就部分不服事项起诉。但对于终局裁决范围的争议,劳动者不服不能起诉。本案中小何对终局裁决范围部分起诉不符合规定。
2、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公司若满足条件,可行使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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