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电子厂干几天离职不干给工资吗

电子厂干几天离职不干给工资吗

时间:2025.02.04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关于劳动者离职时的工资支付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1.付出劳动应得报酬:
一般而言,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比如在电子厂工作,哪怕只工作了几天就离职,只要付出了实际劳动,用人单位就需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相应工资。
2.特殊情况按约定:
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劳动合同、厂规厂纪等因素有所不同。
若劳动合同中对离职及工资支付有明确约定,那就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例如合同约定了试用期离职需提前通知等条件,就应遵循相关要求。
3.权益受侵可维权:
要是用人单位以工作时间短等不合理理由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不得克扣或拖欠
总之,劳动者在离职时有权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在电子厂工作几天后决定离职,要求厂方支付相应工资,厂方却以工作时间短为由拒绝支付。小朱认为自己付出劳动就应得报酬,厂方则称按厂规厂纪可不支付短期工工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付出了实际劳动,按照“付出劳动应得报酬”原则,厂方应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其工资。
2、若厂规厂纪或劳动合同中对离职及工资支付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按约定执行。但厂方以工作时间短为由拒付工资不合理。
3、小朱权益受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厂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小朱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是厂方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