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财产保全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身份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劳动
仲裁案件的
当事人。
只有与该劳动仲裁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存在特定风险情形:存在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
例如,被申请人可能转移、
隐匿财产等。
3.向有
管辖权法院申请: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是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这是为了确保法院能够有效地实施财产
保全措施。
4.提供
担保:申请人要提供担保,以
保证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能够给予
赔偿。
常见的担保方式有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保
证人担保等。
财产保全措施包含查封、扣押、冻结等,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财产保全旨在保障劳动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供担保等相关材料。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
劳动争议后
申请劳动仲裁,小朱担心小李
转移财产致裁决难执行,遂向被申请人小李住所地基层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自己作为申请人提供了现金担保。但法院审查时,对小朱是否为适格当事人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申请人身份,小朱作为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符合申请人身份要求。
2、存在特定风险,小朱担心小李转移财产,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可能,满足此条件。
3、申请法院有管辖权,向小李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符合规定。
4、提供担保方面,小朱提供现金担保,能保证申请错误时赔偿小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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