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浙江省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介绍如下: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
伤残等级来确定
赔偿金额。
例如,
一级伤残是27个月的本人
工资,二级
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然后按照一定规律依次递减。
二、
伤残津贴按月发放,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则是85%,不同伤残等级有相应的发放比例。
三、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
四、
医疗费遵循实报实销原则,工伤职工实际产生的合理
医疗费用都会得到报销。
五、
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
六、生活
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3个等级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需注意,上述标准可能因实际情况调整,应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案情回顾:小朱在浙江某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单位按23个月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80%发放。小朱认为应按标准足额支付,双方就
工伤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浙江标准,二级伤残应是25个月本人工资,单位支付23个月不符合规定。
2、伤残津贴方面,二级伤残应按本人工资的85%发放,单位按80%发放有误,应按标准补足差额。
3、其他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应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单位需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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