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
工伤责任认定在工地上第一天上班就受伤,通常由用人单位担责。
这是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故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比如,在工地正常作业时,因设备故障受伤就属于此类情况。
二、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延长。
例如,因事故复杂需调查,可申请延长。
2.特殊情况: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三、第三人致工伤的处理
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付
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第一天到工地上班,在正常作业时因设备故障受伤。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小朱想自己申请,且怀疑有第三人导致设备故障,但无法确定第三人,争议点在于工伤责任认定及申请时间和第三人致工伤的处理。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朱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担责。
2、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小朱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因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小朱工伤
医疗费用,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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