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深圳这片繁华的土地上,用人单位只给员工发
工资而不缴纳
社保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肩负着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的法定责任与义务,这是不容置疑且必须履行的,绝不能通过任何协议等形式予以排除。
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那么员工在
退休之后,将无法顺利享受到应有的社保待遇,像
养老金的领取以及
医保报销等方面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并且,在员工遭遇
工伤或者失业等情况时,也无法获得法律所规定的保障,这会给员工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员工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认真地展开调查核实工作,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这一
违法行为。
而且,劳动监察部门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
处罚措施,以此来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
总之,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和
违规行为。
案情回顾:小朱在深圳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正常给小朱发工资,但却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小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争议点在于公司认为未缴纳社保不影响发工资就行,而小朱认为公司此举
违法,应补缴并受罚。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规,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责任与义务,该公司不为小朱缴纳社保的行为明显违法。
2、公司未缴纳社保会使小朱退休后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工伤、失业时也缺乏保障。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公司改正,还可视情况对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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