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确定摔跤这件事是否与工作有着直接的关联。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工作场所的环境因素,比如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等,或者是因为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导致的摔跤,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认定为
工伤的。
2.接下来,我们要注意保留相关的
证据。
比如现场拍摄的照片,这些照片能够清晰地展示摔跤发生的地点、周围的环境等情况;还有同事作为
证人的
证言,他们可以描述当时看到的场景和经过;以及就医记录,这可以证明摔跤后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以及就医的相关情况。
这些证据对于最终认定工伤是非常重要的,它们能够为我们的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
3.然后,我们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可
工伤的认定,我们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我们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准备好各种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不慎摔跤受伤。争议点在于此次摔跤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联,小朱认为工作场所地面湿滑导致摔跤应认定工伤,但用人单位持不同看法。小朱保留照片、找同事作证并保留就医记录,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认可。
案情分析:1、关于摔跤与工作关联性,若小朱能证明是因工作场所环境因素或执行工作任务摔跤,按规定应认定工伤,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能支撑其主张。
2、小朱保留的照片、同事证言及就医记录等证据,对工伤认定至关重要,若证据充分且符合相关要求,有利于认定工伤。
3、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这是其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
4、若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小朱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充分准备证据有望获得有利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