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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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未能达成新的续约协议并降低了原先的待遇条款,受害者有权请求雇主按照其服务期限给予相应补偿。具体来说,每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且补偿金额应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2.对于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已服务一整年;而对于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和国内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协议期限届满时,如企业未能续签相关合约,则需请该员工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取得联系,以展开续签事宜。若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依然坚持拒绝续约,那么这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关于离职补偿应区分多种情况分别处理。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倘若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署之劳动合同届满后,用人单位选择不予续约,则须对该员工进行经济赔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劳动合同期限圆满结束时,如果用人单位无意延长劳动者的服务期,那么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金额的经济赔偿金。然而,具体的偿付方式及金额将取决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供职的具体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续签的补偿标准关于劳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订的补偿规定如下:若因雇主主动放弃续约权等特定情境,则雇主需按照该员工在现劳务关系中所享有的工龄,按每年一个整月的基本薪资给予其补助;若该工龄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应视作完整一年来计算;而对于未能达到六个月标准的情况,鉴于其在劳务关系中的时间较短,故应该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基本薪资作为经济上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