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
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劳动权益部部长、劳动法专业律师(执业期间只处理劳动争议相关事项),HR法研社联合创始人,天津市总工会服务律师、和平区总工会服务律师、劳动仲裁调解员、执业八年期间处理过近仟起劳动争议案件,职业理念:秉持仔细、谨慎、专业、认真的态度及专业精神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纠纷、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到首位、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为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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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员工解雇需慎重,非随意可为之事。已签聘用合同者,更须遵循合同规定进行解聘。合同双方均有权约定解约事宜。解约时,解除权一方应依据合同条款行使权利。此情形非传统劳动合同关系,处理时需特别谨慎。

涉及已退休者再次受聘后解除聘用关系的补偿问题,法院一般不支持赔偿要求。双方若在聘用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已退休者在中国法律下不具备劳动者资格,重新受聘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经济补偿规定。解雇时的赔偿应根据协议约定,无约定则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在此情况下,不可随意解雇已签署雇佣合约的退休人员。解雇需遵循合约条款,并考虑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能否解雇及如何赔偿需看雇佣条款和法律法规。签署雇佣协议后,必须遵守其中规定;未签署或无法找到规定时,需参照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解雇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原则。

不能随意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职务,应依照正式的聘请合约处理。如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满足条件后必须支付。退休返聘人员的解雇需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合法、公正、公平进行。已签署合同则按条款实施,未签或未规定则参考法律法规和协商结果决定。

退休返聘员工解雇需慎重,非随意可为之事。已签聘用合同者,更须遵循合同规定进行解聘。合同双方均有权约定解约事宜。解约时,解除权一方应依据合同条款行使权利。此情形非传统劳动合同关系,处理时需特别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