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际,
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行的,但是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
例如,假设
劳动者有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因
涉嫌犯罪而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那么用人单位便有权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希望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需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到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其额外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无论由哪一方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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