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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过了诉讼时效还有效吗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一旦超出了法定诉讼时效界限,那么就将在法律层面上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法主张权益。
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争议事宜的仲裁请求的期限设置为一年。
这个仲裁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申诉方明确了解或是应当有理由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劳动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劳动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行为是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的;
然而,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申诉人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若劳动争议超过了诉讼时效,申诉人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但法院仍然会依法受理此案。
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了时效抗辩,否则法院并不会主动援引时效规定来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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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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