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工伤
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
医疗费:
在治疗
工伤事故时所产生的费用,需要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
(二)饮食补助费:
对于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饮食补助。
(三)远途
交通费和住宿费:
当员工处于异地接受治疗之际,其出行和住宿方面的费用亦需承担。
(四)康复治疗费用:
由专业
医疗机构提供的全面康复治疗费用。
(五)辅助工具费用:
为
劳动者配置相应的辅助器具而产生的费用。
(六)
停工留薪期的
工资:
劳动者在规定的停工期间内仍可获得原定薪酬,以保障日常生活。
(七)生活
护理费:
因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需要专人照顾的员工,其日常生活护理所需费用应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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