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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故解雇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837人
律师解析:
如果雇主无缘无故地中断劳动合同,那么该项行为应当被理解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该项赔偿金额将等同于经济补偿的两倍,以此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经济补偿则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长度展开计算,具体而言就是每满一年即可获得象征性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对于在过去六个月中已连续工作未满一整年且尚未达到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其能够享有类似于一整年的经济补偿权利;
反之,如果少于六个月的话,那么就只能获得相应的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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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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