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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如何构成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40人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满足以下四个重要条件,才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即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首先,从犯罪行为实施的主体来看,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应该是明确的故意为之,不能是过失或者无意识的状态。
再次,犯罪活动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这一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考察犯罪事实本身,需要其在客观方面有明显证据证明,即当事人存在着违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雇佣未满十六岁未成年人从事超出正常的体力劳动等高风险工作环境中的劳动行为,而且情形较为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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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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