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我国精神病患者的假期设定,具体的规定如下所述:
第一,基于其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情况下,若工作年限在五年内,则可享有为期三个月的
病假;而在五年之上,则可享受为期六个月的病假。
第二,针对实际工作年限已满十年的患者而言,若其工作年限在五年内,同样可以享有为期六个月的病假;而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则可享有为期九个月的病假;
至于工作年限超过十年但未满十五年者,则可享有为期十二个月的病假;而在十五年至二十年之间,则可享有为期十八个月的病假;
最后,对于工作年限超过二十年的患者,则可享有为期二十四个月的病假。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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