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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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国家对工人加班时长进行规范。原则上,职工每天加班不超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不超过三小时,但每年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双方需达成共识,任何一方不得强行要求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超出此时间,用人单位须与员工代表协商并得到同意,最长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保障劳动者健康前提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国家规定,工薪阶层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4小时,雇主应保障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若企业无法遵守,需获劳动行政管理机构批准。经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可合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总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并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每周工作超出44小时的员工,企业应支付加班费。具体计算方法参照公司规定,并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员工每周应有至少一日休息,但如已安排两日休息,则无需区分。企业在调整工作时间时需确保合法合规,并全额支付工资报酬,不因请假降低员工福利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超出此时间,用人单位须与员工代表协商并得到同意,最长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保障劳动者健康前提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