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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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明文规定,国家实施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可超过八个小时,同时,为确保公平起见,规定了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四个小时的合理工时制度。此外,各用人单位需自觉遵守法规,保证每位劳动者每星期都能享有至少一天的休息权。

在员工正式履行工作任务满一个月后,如果相关单位并未与之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针对此类情况,该单位自员工进入单位的第二个月份开始,有义务按月向员工支付双倍薪资作为赔偿,然而,这一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出十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同时,该单位还必须尽快地同这些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违法。未签合同的雇主需分别处理:对工作一月内未签者,可终止关系但无需补偿;超过一月但不满一年者,需支付双倍工资并尽快补签;一年以上未签者,前一年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已签无固定期合同。若员工拒签,雇主需终止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劳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一年,包括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索赔。双倍工资中一倍为正常劳动报酬,另一倍为惩罚性赔偿,以工资基准为计算基础。劳动者在职期间可随时主张,解约后从解约日算起。第一倍工资属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倍工资差额为惩罚性赔偿,不适用该法相关规定。仲裁时效自权益受损知悉时起算。

我方依据法规要求贵方尽快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如超1个月未签,我方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因未履行义务导致的经济损失。超1个月不足1年者,按每月双倍基本工资补偿;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者,自应签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期待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