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腰部扭伤属于工伤范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受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施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该部门申请。

在工作场所因作业不当导致的腰部扭伤,一般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具体是否属于工伤,还需经相关申请手续确认。

工作期间因执行任务导致腰部扭伤,通常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即使符合这些条件,仍需正式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才能享受工伤保护。

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腰部扭伤属于工伤范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 受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施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该部门申请。

工作期间扭伤腰部,若因工作原因所致,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且与工作直接相关。 因此,若腰部扭伤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或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活动中,可视为工伤。 但如扭伤因个人不当行为、与人争执等非工作因素造成,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