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若用人单位以无合法正当之依据就解除与员工劳动
雇佣关系,那么按照相关
法规需要向该解职员工给予相应的
经济补偿。这一
补偿金额总体上会根据员工的入司时间进行设定,例如,当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
经济补偿金额将根据其一个月薪资标准进行核算;假如该员工为期六个月到不满一年的,这部分将以此前一整年度为参考。然而如果是由于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导致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情况下员工是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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