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
李学勇律师(183-3868-7569),男,汉族,200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理论素养,办案谨慎,注意细节,责任心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李学勇律师执业于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为该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为困难、弱势、低收入群体服务的执业理念;勤勉、谨慎的执业。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多起民商、刑事辩护类的案件,并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办案技巧及业务水平。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用心、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期间办理的多起民商事纠纷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多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一致好评,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积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学勇律师主要擅长各类民事经济法律纠纷的处理,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各类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等。李学勇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一如既往地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职业理念,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执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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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妊娠期已经达到满七个月且选择进行剖腹产生育或者是实施剖腹流产手术的,将获得1500元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孕妇在妊娠期已达满七个月并自然分娩的,或是在此期间流产的,均可享有1000元的生育医疗费用。 孕妇在妊娠期介于满三个月和未满七个月之间,且成功生产或流产的,将会得到500元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1、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或家属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