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能否领取失业金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尽管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然而需得是由用人单位先提出并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后解除合同方能有效。

不符合法定条件下的合同终止,如协议解除,失业者无法享受失业福利。领取失业救济金需满足:参加失业保险、企业与个人缴保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并表达求职意愿、失业由非个人过失引起。

编写解除劳动合同并申领失业金文件时,需列明劳动者身份信息、合同起止时间、解约原因、用人单位盖章及签署时间。申领失业金须满足:与前雇主共缴满一年失业保险、非自愿离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包括一年内支付抢险费用、非自愿中止职业并完成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愿望。

协议离职时,若雇主主动提出且满足法定条件,可申领失业救济金。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已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离职非个人主观意愿、完成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符合以上条件,可依法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

若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享受失业保险津贴。但需满足:双方及个人已缴纳满一年失业保险费,且劳动者非自愿离职并已正规失业登记,有求职意愿。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