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
李红丽律师,女,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工科专业和法学专业双重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法务实操经验,通晓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李红丽律师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年多,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公司法务经验,并积极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李红丽律师擅长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业务,尤其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本着“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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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员工主动离职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拖欠工资或者没有缴纳社保等,那么员工可以依据法律,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这些违法行为成为了员工申请补偿的依据,能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般而言,资深员工自己不想干了主动辞职,雇主不用给经济赔偿。但要是雇主违反了劳动合同,比如没给员工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拖着工资不发或者没给员工交社保等,那员工就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且可以要求雇主给经济赔偿,这样能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雇主需对解除劳动关系负责经济补偿,不论因缺乏必要劳动保护、不按规定支付薪酬、未依法购买社保、违规业务规则侵犯权益、劳动合同效力存疑或劳动者遇法定终止情形。雇主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自合同订立起解除与职工的关系,均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雇主需对解除劳动关系负责经济补偿,不论因缺乏必要劳动保护、不按规定支付薪酬、未依法购买社保、违规业务规则侵犯权益、劳动合同效力存疑或劳动者遇法定终止情形。雇主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自合同订立起解除与职工的关系,均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除用人单位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