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若贵企业存在以下行为,员工有权选择“被迫离职”: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或安全环境;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劳动合同无效;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危及人身安全。

因公司未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未按时足额支付薪酬、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约行为,导致劳动关系被迫终止。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赔偿金及罚款,以弥补员工损失。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在以下六种情况下有权选择“被迫放弃工作”: 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问题;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劳动合同无效;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什么条件下为被迫辞职相关的法律规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有什么条件才符合被迫辞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