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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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想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不能说终止就终止,得提前告知员工,而且还得有充足且合法的原因,比如员工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或有其他问题。但员工要是想结束雇佣关系,提前三天交个书面申请就行,解除劳动合同。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让双方在试用期内都有一定的选择权和调整机会。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劳动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若欲解除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但若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出现了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无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可随时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试行期内,若欲离职,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雇主。具体规定如下: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从而终止与该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2、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报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要是雇主想辞退劳动者,而且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企业录用标准,那雇主可以直接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但要是雇主想辞退劳动者,不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那雇主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若想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通常无需提前通知,但需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若拿不出证据,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就可将其解雇。